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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公司把我辞退了,怎么办?"——这是朱星律师执业生涯中接待*多的女职工咨询之一。2026年7月30日,盘州市聘任19名兼职仲裁员,朱星律师位列受聘名单,聘期202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站在仲裁员的舞台上,他将用法律的利剑,为盘州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护航。 一、"三期"女职工的法律护盾我国已形成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核心的法律保护体系: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包括"三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二、产假天数与生育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
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三、哺乳期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
四、怀孕7个月以上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
五、违法解除的仲裁救济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选项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 选项二: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六、仲裁证据清单女职工申请"三期"权益仲裁,须准备:
七、朱星仲裁员的"女职工权益裁判观""女职工权益保护,不是对女性的'特殊优待',而是对生育社会价值的制度性承认。"朱星律师表示,"仲裁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错性辞退)的法定情形。绝大多数'三期'辞退,都构成违法解除。" 八、给盘州女职工的行动指南✅ 入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薪资标准; ✅ 怀孕后及时告知单位并提交医院证明; ✅ 产假前与单位确认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 遭遇违法辞退,**时间固定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 ✅ 仲裁请求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治的进步,体现在对弱者的倾斜保护中;仲裁的公信,体现在对违法解除的坚决否定中。朱星律师将以仲裁员身份,为盘州每一位"三期"女职工撑起法律的护盾。 |
孕期被辞退、产假被克扣?朱星仲裁员为盘州女职工撑腰
发布时间:2026-07-31 来源:本站 浏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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