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民事、商事、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星律网-八辩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商事律师。

履约保证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18 来源:本站 浏览:5252
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履约保证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保护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履约保证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保护

履约保证金是债的担保方式,不属于工程款范畴,不应适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权。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并弥补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而要求承包人交纳的一定数目的金钱。发包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给承包人。可见,履约保证金只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不属于工程款范畴,承包人享有的只是一种返还请求权,故不应适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权。另外,基于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则,发包人接收履约保证金后即享有其所有权,即使发包人将其投入了工程建设,也不宜认定该部分工程价值属于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对履约保证金享有的仍然是一种返还请求权,仍不能就此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履约保证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保护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11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联系方式

电话:13086975955

邮箱:565637485@qq.com

地址: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

微信咨询

Copyright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黔ICP备19007681号-4

  • 首页
  • 电话
  • 短信
  • 联系
  • http://www.pzlaw.cn/sitemap.xml

    微信打赏

    关注我们